日前,福建省观光工厂质量评定委员会按照《福建省观光工厂建设与服务规范》标准,对各设区市初评的福建省观光工厂单位进行了评定,有12家申报单位达到福建省观光工厂标准要求。经评委会研究,决定批准华安二宜楼酒观光工厂、诏安梅之韵青梅文化观光工厂等12家申报单位为福建省观光工厂。